提出诉讼前财产保全申请,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受诉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十五日以内不起诉的,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解除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提出诉讼前财产保全申请,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受诉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十五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前保全的申请人在十五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诉 前 财 产 保 全 需 要 提 供 哪 些 材 料 ? 如 何 申 请 ?
如果您需要诉前财产保全,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否则申请将被驳回。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此,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需要诉前财产保全时,应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在接受申请后,四十八小时内应作出裁定。如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在十五日内不起诉,法院应解除保全。申请人如需要诉前财产保全,应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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