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法》明确指出,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船税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机动车行驶证(或者车辆登记证)及复印件。(二)单位车辆应当提供单位组织机构的代码证及复印件,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当提供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个人车辆应当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三)机动车未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纳税人应当提供有效的合法凭证及复印件,如车船购置发票、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车船税法》第二十二条税务机关可以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和车船检验机构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车船税征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经核实,未提供依法纳税或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大港车船税缴纳需携带哪些材料
大港车船税缴纳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车船所有人的驾照及其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处理单位应当提供税务登记证及其复印件;
3、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七条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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