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如下:
(一)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二)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但是约定还款期限的,在约定还款期限内,借款人不负有支付利息义务。
(三)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催告还款前;或者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
一、私人间借款利息是多少才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36%(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八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也就是说,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据自愿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36%,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
二、逾期利息与罚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
经权利人催告,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的,催告后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民间借贷的利率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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