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破裂是判断离婚的唯一标准。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允许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其他情况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情感破裂没有证据怎么办?
感情破裂没证据的处理方式如下: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先协议离婚,如果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起诉离婚。没有实际的证据证明双方确已感情破裂的,可以选择拒绝调解,并在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选择上诉,或者六个月后再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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