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人不承担债务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一般由法人决定,每个责任有限公司都有法定代表人,若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意见应当代表主管部门。不是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代表股东和董事会。法人有权处置公司事务,当有限责任公司宣告破产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债权人的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由谁担责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一般是由公司财产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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