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购房者通常选择以银行按揭担保方式购买开发商开发建设的新建房屋。此种方式购房,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另一是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商品房合同关系。若开发商缺乏资金不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修建完成商品房、按约履行交房义务,按照的有关规定,购房者可以解除其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以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购房者可以一同起诉银行,要求解除其与银行之间的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关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被解除后,开发商已收受的购房款的本金、利息退还给购房者,购房者因支付的利息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剩余欠付的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由开发商向贷款银行承担付款责任,购房者可以不再向贷款银行支付按揭款项。
一、购房者如何防范开发商跑路的风险
对于后的责任与损失,虽然法律确认由开发商承担责任,但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可能已无力承担责任与赔偿损失。购房者将会产生较大损失,房屋无法取得,已付款项和其他损失难以从开发商处追回。因此,我们建议,购房者购买房屋时,多了解和考察开发商的情况,包括开发资质、以往业绩、信誉实力、房屋销售情况。在签订所购买期房的时,也应进行认真仔细的合同审查工作。由于所买卖的标的房屋为期房,房地产开发商会在预售合同中对房屋的相关情况进行一个较为详细、充分的描述,往往还包括一定的风险提示。实践中,购房者常常因为对预售合同疏于审查而吃大亏。一旦发现合同里存在上述案例中横梁这种对房屋使用价值及交换价值会造成较大影响的房屋结构的描述,应第一时间提出质疑。综上所述,老百姓辛辛苦苦攒钱买一套房子,如果遇到开发商跑路的事情就非常的恼火。开发商跑路的,贷款怎么办是购房者首要考虑的问题。结合相关法律分析,开发商跑路属于严重违约,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并且对余下的贷款不予承担。像已经交的首付款和利息,要继续向开发商索赔。现在大部分开发商都是以期房的形式进行预售,者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后,往往还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拿到房子。因为这里有个时间差,就导致购房者有遇到房子烂尾的风险,当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后,跑路的概率就大大增加了,此时我们是需要注意相关的处理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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