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犯的犯罪分子判决的结果是不一样的,同案犯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等。根据情节各自定罪量刑。
一、刑事案件怎样量刑
刑事案件如何量刑:根据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刑事案件量刑一般分为三大步和6小步。三大步是指,第一步、确认量刑起点;第二步、确认基准刑;第三步、确认宣告刑。详细为:第1步、确认相应的法定刑起伏;第2步、在相应的法定刑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第3步、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确认基准刑;第4步、用犯罪未遂、中止、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从犯、胁从犯、未成年犯、又聋又哑的人犯罪等体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责任大小的量刑情节调理基准刑,得到一个量刑成果;第5步、用自首、立功、被害人谅解的、一审宣判前悉数退赃、没有参加分赃或许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退赔的积极补偿等犯罪事实以外的量刑情节进行调理,得到拟宣告刑;第6步、根据拟宣告刑依法确认宣告刑。
二、同案犯在逃能结案吗?
同案犯在逃的,在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前提下,可以先就在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但要等其他在逃犯的嫌疑人全部到案定罪量刑后才会结案。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共同犯罪案件,如果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但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对于在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本规则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分别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是移送审查不起诉。由于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在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无法查清的,对在案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是解除强制措施。
三、结伙作案会判刑吗
结伙作案也就是共同犯罪,对于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地位和不同作用分别处罚,法院根据以下原则就行判决,主要是从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来进行量刑:
一、主犯:刑法第26条对主犯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两种情形:
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从犯如何处罚: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胁从犯: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的,从主观上不是完全出于自愿或者自觉,从客观上说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比较小,是共同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最小的共同犯罪人。因此,刑法第28条明确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教唆犯:刑法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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