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套路贷是指主观上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是假借民间借贷的名义,通过各种方式诱使被害人签订借贷合同或者假借借贷抵押合同之名签订的相关协议。套路贷定罪证据犯罪嫌疑人是否欺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与贷款机构见面谈条件、签合同、催收、聊天等对话都录下来;短信。
一、法律怎么认定套路贷
法律对此并没有准确的定义,通说认为“套路贷“是指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虚增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肆意认定违约、胁迫逼债以及虚假诉讼等手段,同他人签订借款合同,形式上约定了借款人支付高额利息及本金等条款,实施各种貌似合法的各种套路,让受害人陷入一环套一环的陷阱之中,从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
二、贷款诈骗罪行为成立条件有哪些
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条件包括:
1、该罪的主体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2、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有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
3、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诈骗的行为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情形。
三、套路贷属于犯罪吗
套路贷和高利贷、一般民间借贷有所区别。套路贷目的不在于“吃本金”“吃利息”,而是利用借款人着急用钱而又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心理,通过一步步设套,最终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产,本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行为人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进行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涉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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