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址电话
地址:秀灵路西二里4号综合楼(广西大学东门往南100米左右)
市内可乘14、71、31、21、803、85、72路公交车到广西工业学院站下车
联系电话:0771-2891264、2891411(咨询)、2891303(取证)
七县居民(武鸣、邕宁、横县、宾阳、上林、隆安、马山):在所在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除邕宁县户籍无需返回户口所在县公安局盖章并可在南宁市办理外,其余各县均需返回户籍主管部门盖章,并在各县公安部门办理港澳通行证。
所需材料
1.填写内容完整、字迹端正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可于办证部门咨询后取表填写)
请本人持以上资料至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面见办理
通行证工本费120元/本(含1次香港签注,如需增加香港或澳门签注则为20元/次)。
﹡申请人未满16周岁,除户口本原件外,需提交法定监护人出具同意出境的证明;
﹡属于按规定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意见开具的同意出境意见并加盖公章。;
﹡为避免办理者相片与要求不符,建议办理者于各地公安部门办证中心再照,费用为40元/人/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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