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强制要求企业事业单位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强制办理养老保险的公司《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包括商投企业、城镇民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及其员工、企业化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员工。对于这些公司来说,有义务为员工支付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是强制处理的。否则,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对于在这些企业工作的员工来说,他们也有义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支付自己应该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的一部分。
养老保险缴费偏高,拿什么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水平?
拿什么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水平
针对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日前表示,现在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至50%,一方面企业反映缴费水平太高,一方面降低缴费水平又会影响当期的收入。
现在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不仅为大数据证明,也为民众感受所反映。记得前两年,笔者所在地的一家企业准备给工人增缴养老保险,然而一些外地劳动者表示不想增加。理由是,单位要多掏钱,自己也要多掏钱,不管以后怎么样,最起码现在收入减少了。你可以说一些劳动者目光短浅,但不能否认,这笔增加的养老支出,对于这些劳动者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字。
这几年,养老金处于上升通道。养老金按时领取,越领越高,对于退休劳动者来说是好事。但对于正当盛年的劳动者,特别是一些自由职业者和没有固定工作的低收入者,却另有一番滋味。在政策设计者看来,缴费增加可能是好事,因为这意味着今后领取的退休金也在增加。可按照物价发展的趋势,养老金是否能真金白银地增长,其实还是未知数。即便增长了,把养老金增长代价推给企业和劳动者,把希望建立在缴费上,又是否合理呢
这两年,民生幸福成为各级政府工作报告的关键词,而养老保险是实现民生幸福的重要内容。无论是保民生,还是促发展,政府都应该认真考虑养老缴费水平的合理性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适当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水平,也是要从细节层面维护民众利益。在具体操作中,由于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的高低影响当期收入,涉及到养老基金的保值和增值,以及财政的制度化投入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有关方面释放更大的善意,表现更大的责任,拿出更多的智慧,来把这项民生工程真正落实好。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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