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认定: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
特大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标准
造成人员伤亡30人以上死亡、一亿元以上的经济损失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就是特大安全事故
1、事故: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2、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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