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生儿的上户手续,法律作出了如下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需要的文件有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夫妻双方结婚证等。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新生儿上户口需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2、夫妻双方结婚证;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1年的,除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病例病案档案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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