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如下:16岁以上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14岁以下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12岁以上不满14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诉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什么是刑事责任能力
所谓刑事责任能力,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指的是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社会性质以及其意义,并对自己这些行为进行控制和支配的能力。事实上,从定义我们就可以看出,刑事责任能力就是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那么,辨认能力是指什么呢?所谓辨认能力,指的是一个人对自己所作的行为的社会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做出一个举动和行为,都是有自己的目的和想法的。如果完全没办法意识到,那么也就没有辨认能力。
控制能力又是指什么?所谓控制能力,指的是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达到控制和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同样道理,如果一个人完全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我们也认为他是没有控制能力的人。
在司法实践中,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两个基本要件,并且两者必须同时具备。少了其中之一,就会使刑事责任能力受损,因此其刑事责任也会相应受到削弱。
三、刑事责任年龄的分类
1、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14周岁的,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
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要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6周岁的,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