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申办主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
申办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每年调整时间由管理中心提前对外公告。
申请材料:1、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
2、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
办理机构: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
办理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1666号
邮编253000(乘坐6路、101路市政务服务中心站点下车)
办理电话:2236857监督电话:223156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周六上午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程序: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审核-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完毕。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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