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决议需由持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所以说,两人股东的公司,只有一人是无法通过公司解散的决议的。但是可向法院提起公司解散的案件,通过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后,再进入公司清算,公司股东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强制清算。公司清算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
一、公司终止程序是什么
公司终止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
3、注销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人民法院依照规定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清算公司注销详细流程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三、公司股东可以提出公司解散吗
公司股东可以提出公司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股东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可以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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