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技术入股一般不承担亏损。公司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以其全部财产对亏损承担责任。股东以技术入股的,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法人人格否认情形下,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注册公司法人是什么类型?
有限公司的法人是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公司,又称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公司债务股东个人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债务股东个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人格否认是什么意思
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
1、只有在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
2、只有实施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应承担此责任。
3、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全面、彻底、永久地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而只是在具体案件中依据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突破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的一般规则,例外地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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