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残疾儿童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独立开展民事活动、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如果有合法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可以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费用。除收养成年人外。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4、年满三十岁。但孤儿或残疾儿童的收养不受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如果没有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龄人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5、无子女。但孤儿或残疾儿童的收养不受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龄人旁系血亲的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或者虽然有孩子,但孩子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履行赡养义务的,也可以收养一个健康的孩子;
6、不违反社会公德、国家法律和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有正当收养目的。若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同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则不允许;
7、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经配偶同意;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可收养多个孩子。
收养孩子条件有哪些
被收养人条件:
(1)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A、丧失父母的孤儿;
B、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C、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肠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被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收养人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年满30周岁。(夫妻双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全文9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