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吊销的公司能起诉进行赔偿,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未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仍然存续,依然可以以法人身份起诉。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被吊销企业是不是不用管了?
吊销是终止经营资格的行政处罚,但企业主体资格仍然存在,而且是负罪存在,相当于关进了小黑屋,吊销执照后各类监管、惩戒措施仍对其生效,而且更加严格。
因此,被吊销后不管,相当于受伤后不治疗,只能越拖越重,对股东、管理人员带来无法预料的损失。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但是公司主体依然存在。公司只是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但是仍然活着,只是必须终止一切经营活动。这是吊销和注销最大的区别。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仍然是法律上明确的诉讼主体和债务承担主体,也就是说,被吊销的公司不但能继续享有债权、承担债务,还能以自已名义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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