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子女有义务抚养离婚的养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是无期限的,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养子女与养父母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形成子女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除非收养关系解除。
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费的影响有哪些?
离婚中子女抚养费的影响因素有: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且一般的抚养费数额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为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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