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可不可以一次性补缴
时间:2023-08-09 11:45:07 2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社保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一般因情况而定:

1、社保是不可以一次性缴清的,职工社保是按月缴费,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是年缴保费;

2、不过,目前社保政策还没有全国统一,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缴政策,满足当地补缴政策,则可以一次性缴清。

一次性买断社保条件如下:

1、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2、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并且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4、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

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保险费。带本人身份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填报城镇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大厅办理缴费。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按个人参保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保补缴相关政策

根据现行成都社保条例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如在补缴时间以内,建议您尽快补缴。在每年初公告期内可申请补缴上一年度中断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每年度公告期后可申请补缴本年度中断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若超过补缴时限,参保人员自重新参保之日起,连续不间断缴纳医疗、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在第13个月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才可享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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