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审判阶段如何处理离婚诉讼
开庭时,当事人必须携带身份证、答辩状、原始证据等全部诉讼材料。法院通常要求当事人陈述。最好把前提写好,并在观看庭审时说出来。由于原告和被告的观点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他应该试图清楚地陈述夫妻关系破裂的表现和事实,并附上相关的例子。作为被告,我们应该尽最大努力关注这样一个事实:夫妻关系是可以接受的,而不是到了分手的地步。不要强调对方在某一点上的陈述与事实不符,要把握大局,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在诉讼中陷入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你必须集中精神,不要被对方不愉快的话弄晕。听另一个人的笔记,然后继续。驳斥时,要围绕自己的主张有秩序地驳斥。在回答问题时,许多政党往往会按照辩论的大纲逐一纠正对方的错误。事实上,这是不合适的。他们应该有自己的想法,不要走另一方安排的道路,以免落入另一方的陷阱
许多离婚当事人在收到法庭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尤其是看到原告“歪曲事实”的申诉后,我感到紧张、愤怒,担心法院会听取原告的意见。事实上,这是没有必要的。一般来说,法院只有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主张和意见。它只会查看原告投诉的内容,不会轻信。但是,被告应针对原告的申诉内容和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反证。
许多被告认为,“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只要我坚持反对离婚,法院就不会离婚”。事实上,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大量证明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证明的前提下,很难说如果被告只是口头辩解,法院是否会决定离婚。诉讼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任何一方都不能依赖经验,也不能掉以轻心,在辩护中,不要“抓住眉毛和胡子”,不要想解释一切。你想给法庭写一封“万字信”。事实上,这根本没有必要。回答要“着眼大,放过小”,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地回答。只有这样,组织才能清晰,才能给法官留下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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