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上罚款,没收毒品、吸烟和注射器具。对吸毒成瘾的,应当给予强制戒毒、治疗和教育。强制戒毒后,进食、注射毒品的,可以给予劳动教养,在劳动教养过程中强制戒毒。而容留他人吸食以及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一、吸毒和贩毒的关系区别是什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人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贩毒量刑标准很重,只要贩卖或诱导他人吸毒,基本都是坐牢严重的判处死刑,因为量刑标准主要考虑社会危害性。单纯的吸毒,只会拘留,吸毒成瘾则会强制戒毒,并没有到坐牢的地步。简单说,贩毒是刑法调整范围,要判刑;吸毒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范围,拘留、罚款了事。
二、在我国吸毒行为是犯罪吗
吸食毒品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可以被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属于行政责任,不是刑事责任,有别于劳改。
《强制戒毒办法》第六条强制戒毒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1年。但是如果吸毒者持有的数量过多,像冰毒十克以上,就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自己吸食不犯法,但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或者容留他人吸食犯法。《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