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条件是可以的。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有例外。检察官与法官在看到同样的卷宗时对当事人罪责的判断可能在大体上是一致的,但无论从法律规定来说还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定罪量刑(包括刑罚执行方式)都是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的。
一、不起诉还需要认罪认罚吗
1.需要签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制定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认罚”包括“在审查起诉阶段表现为接受人民检察院拟作出的起诉或不起诉决定,认可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说明认罚也包括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此外刑诉法和《指导意见》规定不需要签署具结书的情形中也不包含不起诉。
2.应在提交检察长审批前签署具结书。原因:一是唯有签署了具结书,认罪认罚才成立,才能作为一个法定量刑情节纳入是否作相对不起诉的考量中;二是《指导意见》用词是“拟作出的”,说明签署时可以不作出明确的不起诉承诺;三是将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纳入控辩协商的内容中,更有利于鼓励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
二、检察院认罪认罚还会起诉吗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向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的,如果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提起公诉。
三、认罪认罚还要开庭吗
认罪认罚要开庭。法院审理的案件,都需要开庭审理,只是对于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并且对于认罪认罚的案件,法院仍需依法作出判决,但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认罪认罚量刑会减少,减刑的幅度是判刑年限的10%到30%。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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