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确定专利保护范围
关于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原则,中国采用国际公认的“折衷原则”第1款,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本文明确了中国专利法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基础的,而不是严格按照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规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心限制原则"和"周边限制原则"的不足,既能相对保证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性,同时,,也更有效地维护了权利人保护意图的真实性
根据法律规定,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是权利要求书。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权利要求应当是专利局最终公布的专利权利要求的文本或者在专利无效审查阶段修改的专利权利要求的文本
权利要求通常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每项索赔都有自己的保护范围。在判断专利侵权时,各种权利要求不能叠加进行综合判断。每个索赔都是“独立的”。只要确定所指控的侵权对象属于该专利权的任何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就可以断定该专利权已被侵犯
一项独立的专利权利要求是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整体的技术方案,并记录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特征。与从属权利要求相比,其保护范围最大。因此,在确定专利保护范围时,应说明保护范围最大的独立权利要求。原告以多项权利要求为权利基础的,应当以保护范围最大的权利要求为权利基础,对独立权利要求作出解释,应当注意的是,由于独立权利要求的序言记载了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共同技术特征,在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时,仅需判断被指控的侵权行为是否采用特征部分的技术。在判定专利侵权时,它是基于独立权利要求的所有技术特征,包括序言部分的技术特征和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的两部分撰写方法主要是为了方便专利局审查员和公众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因此,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内容应当视为完整的技术方案,即:,序言中记载的技术特征和特征中记载的技术特征应当视为一个整体,二者的结合决定了专利的保护范围。序言部分的技术特征和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在限制专利保护范围方面起着相同的作用
因此,权利要求的序言部分和特征部分共同构成受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即: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该权利要求所必需的全部技术特征之和。专利权的保护期从什么时候开始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两者均从申请之日起计算,因为至少需要正式审查,专利的申请日期和授权日期不能是同一天。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虽然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但权利期限应提前计算,而10年或20年应该从申请日期算起
许多人认为专利的生效日期是专利局作出授权决定或颁发专利证书的日期。但是,严格来说,专利的生效日期必须从专利权的公告日期开始计算,无论公告日期是否与授权日期和专利证书的颁发日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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