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一般会是:
1、一般来说,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的;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的;
2、如果是属于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的;
3、其他法定情形。
走私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
1、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走私淫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属于走私淫秽物品罪“情节较轻:
(1)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至一百盘(张)的;
(2)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至二百盘(张)的;
(3)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至二百副(册)的;
(4)走私淫秽照片、画片五百张以上至一千张的;
(5)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3、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走私淫秽物品在第2条规定的最高数量五倍以上,或者虽不满最高数量五倍,但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属于走私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五条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通过文字、声音、形象等形式表现淫秽内容的影碟、音碟、电子出版物等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的;
(三)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的;
(四)走私淫秽照片、图片五百张以上的;
(五)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六)走私淫秽物品数量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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