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诉讼费后多久送传票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一般法院立案后会给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被告提交答辩状后会给原告送达一份,然后在再确定开庭的日期,确定了以后会在开庭前三日送达传票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交了诉讼费之后的流程是什么
交了诉讼费之后的流程是向当事人分别送达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副本,告知当事人有关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当事人的举证期间。在开庭时间确定之后,当事人送达传票传唤开庭。开庭之后,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决定,制作判决书,发送给双方当事人。
交了诉讼费迟迟不开庭怎么办:
1、交了诉讼费不开庭的话只能向法院咨询,因为开庭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民事诉讼从立案到开庭需要的时间,具体多长时间不能确定,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案件的排庭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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