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案立案了钱能追回来吗
1、诈骗案中赃款被公安机关追回的,应当退还给受害者。查找不到赃款的,应当上缴财库。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诈骗罪是刑事犯罪,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违法所得应当追缴、退赔,受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地方返还诈骗的财物。
二、诈骗案立案后怎么处理
1、立案后,公安机关对报警人进行口供录取,了解情况,之后会收集证据,进行调查。最后确定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讯询问,若犯罪嫌疑人不配合,会进行拘留审讯,这种情况是要掌握足够的证据之后。
2、公安机关侦查之后,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公安机关便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审查之后,认为本案可以直接提起公诉的,便向法院提起公诉;若认为本案证据有瑕疵,但确实可以提起诉讼的,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之后再提起公诉;若是由受害人直接提起控告的,检察院认为不予立案的,会字15日内向受害人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告知受害人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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