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是可以缓交或者减免的,所以不交诉讼费用开庭审理是合法的。
一、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支付
离婚诉讼的费用首先应该由原告预先支付,预先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开庭后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最后由法庭判决。
二、法院诉讼费多久可以退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三条: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
三、赡养纠纷诉讼费是否可以减免
赡养纠纷诉讼费能减免。《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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