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未随身,开车又喝酒,该如何应对?
时间:2023-07-12 18:00:17 39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没有驾驶证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开车喝酒罚款1000元到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开车醉酒驾驶的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喝酒打人怎么处理

喝酒打人的处理方式:

1、行为人喝酒打人致人轻微伤的,不构成犯罪,处相应的行政处罚即可;

2、致人轻伤以上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重伤残疾、手段特别残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打架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打架通常是由于一些小的纠纷造成的。如果当事人能平心静气处理,一般不会出现打架的情况。如果构成犯罪的,酒后仍然在承担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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