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协议中分别给儿子的房子上加上媳妇的名字是否有用。签订赠与协议并实际履行后,房子现在归儿子本人所有。如果要加媳妇的名字,主人,也就是儿子,需要同意。但经丈夫同意,该房屋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丈夫和妻子的名字在婚前和婚后是不同的。
(1)婚后加名:
这是变更登记的情况。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等申请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当面签字即可,然后他们就可以办理相关的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收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
注意事项:如果之前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写下两人的姓名,以后办理两证时不能加名,办理两证后才能还贷。购房合同名称与房产证名称一致。(二)婚前加名:根据双方的申请,以赠与、变卖的方式。
(1)捐赠时,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捐赠公证书,夫妻一方将一半产权捐赠给另一方,然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办理手续;
(2)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持房产证、身份证、房产税完税证明到中心办理。
3。婚姻期间,一方接受父母赠与的,父母在赠与公证书中未明确赠与仅给子女,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作为受赠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收回。
因此,作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夫妻双方在今后办理房屋买卖、抵押或者其他所有权转移时,应当达成协议,并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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