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国家财政收支规定,除评估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意见外,需要依法处理和处罚的,对违反国家财政收支规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的,也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审计决策是加强国家审计监督,维护国家金融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工具。它对违反国家财政收支的行为具有直接的惩罚和教育作用。审计决策的特点如下:
1。审计决定书是对有“问题”的被审计单位的结案文件,用于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审计决定一经作出,表明审计工作已经结束。这与其他审计文件不同,如审计通知、审计记录、审计报告等都是审计过程文件。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全文3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