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世房贷未还清,怎么分配
时间:2023-03-27 10:22:58 24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离婚时没还完房贷的房子该怎样分

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

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二、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确认方式:如果说房子是属于其中一方的,并且贷款也是其用个人财产偿还的,那么该债务则属于其个人债务。若房屋最终认定归共同所有的,则应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有以下几种偿还办法: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

2、若是一次性还清,凭借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可以;

3、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

4、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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