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抵押贷款了是可以加名字的,但是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房屋作为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证原则上是不能变更的,但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的,可以变更。
一、房地产抵押需提供什么文件
房地产抵押需提供以下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法定代表人或者当事人授权的委托书;
2、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3、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者股份公司的,应当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5、重复抵押的,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6、共有财产抵押的,应当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7、登记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二、房产证未下来该如何过户
房产证未下来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过户需要带上房产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所以,房产证未下来自然也就谈不上过户。而且根据法律规定,未依法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转让的。
三、贷款房没还完可以加名么
按揭房产证不可以加名字。贷款买房子之后,若是仍然是处于还房贷的期间的话,房产证上是不能够加名字的。因为房产证要加名字是属于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而变更登记的前提则是房屋不能处于权利限制的状态,但是贷款买房的房屋是处于抵押状态的,自然就没有办法在房产证上面加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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