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如果涉嫌犯罪,单位是否能以此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律师认为:这个问题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注意的是必须是在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后方可解除,因此在时间应当以法院判决为准。
本条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
(1)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
(2)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刑罚包括:主型: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
(3)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二、如果劳动者仅是因涉嫌犯罪被拘留、逮捕、或审判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律师认为:不能惟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律师认为,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三、用人单位可否因劳动者被劳教而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对取保候审的原固定工可否予以辞退处理?
律师认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进行处理: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你公司人事劳资部《关于取保侯审的原固定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请示》([1996]人劳便函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用人单位对取保侯审的原固定工是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可否予以辞退处理的问题,可参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8条有关规定办理。即:“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犯罪相关内容对原固定工在取保侯审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暂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不能以此为由予以辞退。在审理结束后,可视具体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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