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传唤应当配合,经传唤不到的,公安机关依法可以进行拘传。
一、配合调查要带手铐吗
如果是强制传唤,配合调查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非强制传唤则不可以使用手铐。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在场无关人员应当服从人民警察的命令,避免受到伤害或者其他损失。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派出所传唤三次不去什么结果
警察传唤,分为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警察传唤,必须去。面对治安传唤,如果不去,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话,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强制传唤,就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而如果是刑事传唤,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
三、公安取证笔录上传流程
公安异地取证笔录应按以下流程操作:
1、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2、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
3、协作地公安机关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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