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判断信用卡是否恶意透支
首先我们要理清什么是信用卡透支,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96条的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达到法定情形,会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2009年10月12日两高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四点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判断标准
1、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所欠款项。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而导致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2、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犯罪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这次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
3、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二、信用卡恶意透支被抓的应急处理办法
1、第一时间弄明管辖。
简单来说,就是哪张卡?哪个银行报案?最后关在哪里?现在很多都是在外地被抓,跨地网上通缉的,因为卡多了,被抓了也弄不清楚状况。一般48小时,最迟72小时之内会移送到报案所在地的看守所,在移送途中,什么都不能做,此时不要着急。
2、请律师第一时间介入,进行会见。
被抓24小时之后律师就可以会见了,这时候建议请律师介入,律师办好会见手续,家属带上身份证,填写委托书,上海地区除金山区需要警方同意外,都可以直接会见。
律师介入,马上会见,两个重点:1、重点询问,哪张卡,哪个银行,提审过几次,笔录怎么做,等等。2、重点安慰一下当事人,这个很重要。
3、筹钱。
经手的几个案件,还钱了才有取保候审的可能性,钱先凑好,至少本金要凑好。
4、约谈经办警官
家属与律师协同,跟经办警官预约,先谈一次,摸摸警官态度、银行态度等等。如果可能,让警官约好银行。
5、约谈银行
律师陪同,最好让银行的人员到派出所或者经侦,双方约谈,警方见证,谈谈怎么还:
1、能不能分期?
2、能不能先还本金?
3、实在没办法,都还的话能不能给时间,我们确实很困难。如果可以,还钱之后,让银行出具谅解书,谅解书直接给警方。
6、申请取保候审
还钱之后,家属或律师再次联系警官,申请取保候审,缴纳保证金或担任保证人,顺利的话当天看守所接人。
7、具体能否取保,因素是混合的,需看:
(1)银行态度
(2)还钱程度
(3)警方态度
(4)经侦是否已介入,还是在派出所阶段
(5)被抓的时间,是否已到了检察院阶段?
(6)涉案金额,现在听说上海这边出规定,20万以上不好取保,只能法院阶段判缓刑,消息待证实。
(7)是否怀孕?(是可以先取保候审的)
但是无论如何,钱还了之后,是一定有效果的,定罪量刑上至少减少30%。假设一年,减刑这4个月左右。能还的,亲戚朋友能帮忙的还是希望尽量帮。
8、如果取保不出来,则继续聘请律师,走流程,检察院,法院一步步走,从从轻减轻的角度进行最轻辩护。
整个流程大约3到4个月。希望不要走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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