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死亡后,如果遗留有财产的,由遗留的财产承担债务,而遗产被继承人继承的,由继承人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内承担债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一、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的范围:
1、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子女债务父母需要偿还吗
子女去世,如果其生前留下债务的话,债权人通常会找其在世的父母追偿,其父母通常也会清偿债务,但需要明确,子债不需要父还,如果其父母继承了遗产,则在其遗产中清偿相关的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应负责偿还子女的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放弃继承的,则不负偿还责任。
另外,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由此可见,对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首先应给他们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依法清偿债务。
三、债务人死亡后债务要继承吗?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从广义上来说,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于个人的消极财产,只要是合法的个人财产,仍然属于遗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应当先查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情况,包括债务。分割遗产时应当预留所负债务的份额,提前清偿或者提存;对于遗产分割前未发现的债务或者债权人未能及时主张的被继承人的债务,遗产分割后主张的,继承人应当从所继承的份额承担债务。
所谓遗产,就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后,其所遗留的财产中既可能有财产权利,也可能有财产义务。遗产即是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的统一。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所以在我国,公民继承遗产既是一项财产权利又是一项财产义务。继承人仅享受财产权利而不承担财产义务,为我国法律所不允!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即遗产中属于财产义务的那一部分,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需要或个人行为(如侵权行为)所欠下的债务,均可构成遗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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