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的债务是由本人偿还的,另一方无偿还义务,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外。一方的债务,在正常情况下,是属于个人债务,在离婚时,不用共同偿还,夫妻只有对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其他的债务不用共同偿还。总的来说,对于一方的债务,应当属于个人债务,直接由本人进行偿还,另一方无需偿还,但一方的债务是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方就有偿还义务了。
夫妻离婚后一方债务该如何处理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是已经离婚,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或者任何一人偿还债务,夫妻双方对债务有约定的,不对抗不知情的债权人;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双方离婚后债权人仍可要求该方承担还款责任,夫妻双方对债务有约定的,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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