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房产为妻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如果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在离婚前单方转让该房产,导致共同财产减少的,在离婚诉讼中,丈夫可以主张妻子少分财产;如果妻子转让财产的行为导致丈夫一方受到损害,其也可作为共同共有人起诉要求妻子赔偿损失;但如果妻子一方转让房产确有重大且合理的理由,则不适用于前述处理方式。
女方想离婚前把财产转移,该怎么做
离婚前女方转移财产的处理方法:
1、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以防止扩大财产损失;
2、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可以立即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3、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全文6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