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对象
在当地任职,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具体包括拟自主创业大学生村官和已创业大学生村官两类。
二、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体健康;
2.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或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资格资历,遵纪守法,资信良好,没有违法乱纪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4.在江苏银行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结算帐户;
5.有被认可的资产进行抵(质)押或提供其他被认可的担保方式;
6.具有可行的创业规划、项目资料或从事一定生产经营,并有一定比例自有资金;
7.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
因借款主体、担保方式不同而不同。其中:
1.在保证方式下,自主创业期间可提供5万元以内的贷款额度;
2.对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贷款额度可增加到10万元;
3.在其他担保方式下,可视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合理确定信贷额度,但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四、贷款期限
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且与大学生村官的任职期限相匹配。
五、贷款利率
按照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同期同档次现行利率下浮20%执行。
六、贷款本息偿还方式
可选择一次性还款法、按月(季)付息到期还本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及等额本金还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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