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阳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
(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二、信阳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信阳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能框图
3.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方位示意图及内部平面布局图
4.企业代理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品厂家授权书及品种目录
5.企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6.《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7.企业自查报告
8.设施设备清单
四、信阳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全文6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