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派生分立新设立的公司是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连带责任”可以看出新设立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子公司。
一、公司分立后能直接转让么
公司分立后不能直接转让。公司的资质是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后才具有的,所以公司分立后是不能直接转让的,转让资质也是不合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分公司可不可以成为分公司法律主体?
分公司不可以成为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诉讼等民事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三、公司分立的程序有什么
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
1、首先由公司内部进行决策;
2、起草分立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3、分立事项获得批准后进行财产分割;
4、履行向债权人通知的义务,如债权人有异议的应按规定处理;
5、理公司分立审批与登记手续。
除有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况外,一般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全文7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