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和损毁时,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换发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填写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补、换发机动车号牌与原号牌编号相同;补发号牌期间应当给机动车所有人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补、换发号牌或者后,交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补换领号牌、行驶证所需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车辆相片2张(需到车管所照数码相);
5、单位车还需持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需要填写《机动车驾驶证遗失声明》,该表同样可在车管所现场领取。
7、如果提前准备好,整个办证过程非常快捷且简单,从把资料交给车管所工作人员,到缴费,出证,大概只需15分钟,车管所收取工本费1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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