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与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1、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一方婚前所承担的个人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一方婚前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为夫妻共同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可以证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债权人知道该协议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如何防范
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请看如下几个方面:
(一)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二)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三)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四)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全文6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