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起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有下列情形,法院将判决离婚: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对方不同意可以离婚吗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就得跳过协议离婚,直接启动诉讼程序。
启动诉讼程序有以下步骤:
第一,准备离婚起诉状,在起诉状里写明你的离婚诉求;
第二,收集双方身份信息证明,就是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第三,收集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第四,到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会根据你提交的证据来认定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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