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逃逸扣车扣多久
交通肇事逃逸扣车扣5天,需要鉴定的有可能是20天,最长不超过60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肇事罪的死亡赔偿标准是死亡赔偿金根据受理交通事故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超过六十周岁的,每增加会一岁减少一年,超过七十五周岁的,按照五年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交通肇事逃逸对方不赔钱怎么办
交通肇事逃逸对方不赔钱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要求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确认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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