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装修合同陷阱怎么解除
时间:2023-06-04 19:14:09 19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签订装修合同陷阱怎么解除

(一)故意增加装修项目

有些设计师为了增加预算会在设计中故意添加一些不必要的装修项目,例如在不需要做梁的地方添加个梁,没必要吊顶的地方设计上吊顶,设计师就会从这些増项中获取利润,但是这样一项项算下来,业主所承担的装修报价也会高很多。

对此,业主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居住需求,如果发现设计的造价太高的话,并且没有实用价值的项目,可以坚持自己的要求,让设计师进行删除改正,这是应对此陷阱的有效方法。

(二)舍低就高捞取回扣

有些建材商会跟设计师私下约定,如果设计师在设计中采用了他们的材料的话,会给出一定的回扣,因此设计师在设计的时候会故意使用该建材商的材料,即使有性价比更高、装修效果更好的材料也不予采用,导致的结果可想而知,就是业主多花了很多的冤枉钱。面对这种陷阱应该做的就是,提前去建材装饰市场了解一下大概的行情,先自己看下适合的材料然后了解一下具体的售价,只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防止上当受骗,不要单方面盲目听信设计师的危言耸听。

(三)虚报面积增加预算

即使业主能够有效避免上面两种情况的出现,即坚持自己的想法,删除了多余的设计,并且选择的是比较便宜的材料,但是设计师仍然有办法从中做手脚,例如多报、谎报,加大工程量,从中赚取一定的利润,就像在计算涂刷墙面乳胶漆的时候,没有将门窗面积扣除在外,或者将墙面的长宽增加,都会增加一定的装修预算,总之设计师的手段是有很多的。

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的话,而对工程的实际发生量又不了解,那么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就要注意了,可以在合同中注明一下,装修费用以实际发生额来计算,可以多退少补,这样可以在工程结束之后再仔细测量一下实际发生面积,并且按照这个数据来支付装修款项。

二、什么样的装修合同易出现纠纷

(一)合同主体不明晰。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您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您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二)监理概念模糊。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有些家装市场承诺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其对装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是否有效及其作用还有待商榷。

(三)书面文件不全。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四)权利义务不清。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五)增减项未加入合同。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合同签订时,如果经过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

(六)材料供应不做确认。鉴于装修材料品牌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修公司都建议消费者选择“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合同中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施工。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材料,并请装修公司对自己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并办理交接手续。

(七)质量标准不清楚。家居装饰工程的标准应当按照《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在家居装饰合同中约定。

(八)工程验收不细心。验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合同中规定:“如未办理验收手续,消费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负责

(九)争议解决办法未约定。家装消费者在发现装修质量有问题时,应及时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但大多数消费者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办法。

三、签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一)装修合同双方应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二)装修标的物的地址及面积等基本情况、装修款、装修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生效时间等合同内容要约定明确;

(三)合同内容及形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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