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离婚的流程有:
1、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
3、登记和发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什么样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
符合下列条件的离婚协议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订立离婚协议的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是自愿订立的离婚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3、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经过协商后的真实意思表示;
4、离婚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违法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不侵犯他人以及集体利益。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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