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1、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有必要注意的是婚后假如女方是在怀孕和哺乳期间的话,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停无效的,应准予离婚;2、重婚或有爱人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或残害、遗弃家庭成员的;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5、因感情不好分居满二年的;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刻。
一方不愿意离婚如何才能离掉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一方提起离婚诉讼,调解无效后,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若是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感情还没破裂,还有修复的可能,一般不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国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篇第四章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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