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起诉后无法还钱,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解决:1、向受理诉讼的法院申请支付令,对于金钱之债,如果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纠纷,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2、申请暂缓执行,被执行人经过法院的同意,可以用财产进行担保,向人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3、法院拍卖和变卖查封、扣押的财产,若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已经查封、扣押的财产。
一、申请支付令需满足哪些条件
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后,符合条件的法院受理,不符合条件的法院会通知不予受理。是否受理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向债权人通知。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权人的申请不成立的,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对于作出的驳回申请的裁定债权人不得上诉。
2、支付令作出后,债务人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作出支付令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支付令不必经过法院的审理程序,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实践中,成为债权债务关系解决的一种快捷救济途径,同时提高了法院的办事效率。
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支付令的主体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必须是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务人不需要再承担其他对待给付;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支付令必须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不适用公告送达和其他送达方式。
(5)债权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二、民事诉讼判决了对方不执行法院会怎么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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